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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贈漠視女性權益候選議員
21-08-2008 17:23

婦女團體辦金沙皮豬獎
頒贈漠視女性權益候選議員

新婦女協進會舉行金沙皮豬頒獎典禮,「表揚」打壓性別平等和漠視女性權益不遺餘力的立法會候選議員,同時公佈婦女十誡政綱,呼籲公眾在九月立法會選舉投票時,關注候選人在性別議題上的立場。自由黨田北俊、民建聯曾鈺成、民協馮檢基分別獲頒金﹑銀﹑銅獎。


   新婦女協進會早前寄出婦女十誡政綱,廣邀立法會地區議席候選議員承諾支持,透過檢視回覆結果及各候選人的過往表現,選出在性別議題上表現最差勁的候選議 員。其中,自由黨田北俊、民建聯曾鈺成、民協馮檢基被批評多年來在打壓性別平等和漠視女性權益方面功績昭著,位列金沙皮豬獎三甲,工聯會黃國健因未有往 績,只得梗頸四無緣登上頒獎台。

 


   婦女十誡政綱由十多個婦女團體及人權團體聯署,內容涵蓋政治、經濟、文化等不同層面,共七十多位候選議員回應支持,其中除自由黨迴避及民建聯拒絕回應 外,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職工盟、街工名下所有名單均表示完全贊同十誡政綱。民協及工聯會只有數項表示保留外,也承諾支持婦女政綱。(請參看附表)

  新婦女協進會主席蔡泳詩發言表示,沒有政黨或候選人會承認自己不重視女性權益,但回覆結果已說明了不同政黨對婦女事務的承擔。婦女團體日後將繼續監察已承諾支持十誡政綱的議員。

   沙文主義(chauvinism),原指極端民族主義,後來被引伸為一種認為男性優越於女性的想法。沙豬就是男性沙文主義者(male chauvinists) 的俗稱。被問及獎項命名的用意,新婦女協進會主席蔡泳詩表示,無意強指得獎候選議員自視為優越於女性,事實上很多歧視女性的政策和制度表面上都仿似與性別 無關,只是不少議員和官員的性別意識不足。


2008年8月21日

發佈於 : 活動, 政策倡議
 
婦女政綱:十誡內容背景及政府承諾依據
20-08-2008 19:25


以下是本會根據香港婦女在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各方面對的處境,分成了十個綱領亦即十誡,提出了十個不同範疇的政策意見,附以政府在每個綱領上曾許下的國際承諾作為每個婦女政策的依據。

第一誡:不可將婦女從屬於家庭

政府在2001年為了落實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公約﹞,設立了「婦女事務委員會」﹝婦委會﹞,視之為統籌婦女事務的中央機制。可惜香港政府在施政理念上沒有正視婦女的權利,現時的政策及服務都只是從需要角度出發,不是從婦女人權角度出發,婦委會雖然經過八年來的運作,可惜仍然缺乏獨立性,無實際權力及資源,加上大部分被委任的委員沒有婦女事務往績及視野,整個婦委會與公約及《北京行動綱領》所訂的婦女事務中央機制準則有相當距離。

因此,民間社會特別是婦女團體,一直有聲音要求政府提升婦委會在中央政府內的實際權責,可惜政府充耳不聞,更甚者,政府在2007年10月宣佈成立家庭議會,並將婦委會沒納其中,本會聯同多個婦女團體強烈反對此事。首先我們關注假若婦委會被取締,香港便是刻意違反國際承諾,必須向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委員會交代。再者,我們關注到家庭議會並不可能處理現時婦委員處理的政策問題,例如家庭議會是否能擔當推動性別觀點主流化這個重點改善結構性兩性不平等工作的角色呢?還有婦女在職場上受到的歧視及貧窮婦女化等問題,以家庭觀點出發便會模糊了婦女的處境,最終便是持續婦女於弱勢的處境。


發佈於 : 活動, 政策倡議
 
金沙皮豬頒獎典禮
20-08-2008 19:24

金沙皮豬頒獎典禮 選出立法會候選議員

打壓性別平等 漠視女性權益之最


  第一屆金沙皮豬頒獎典禮將於8月21日隆重舉行,「表揚」多位打壓性別平等和漠視女性權益不遺餘力的立法會候選議員,同時公佈婦女十誡政綱(見下頁附件),呼籲公眾在九月立法會選舉投票時,關注候選人在性別議題上的取向。

  新婦女協進會早前寄出婦女十誡政綱,廣邀立法會候選議員承諾支持,目前已得到廿多張名單回覆。透過檢視婦女十誡政綱的回覆結果,以及各立法會候選人的過往表現,包括在不同議案上的投票意向,新婦女協進會選出多名在性別議題上表現最差勁的候選人,並頒予金、銀、銅獎及在得獎者身上蓋上金沙皮豬印,「彰顯」他們在打壓性別平等和漠視女性權益上的「豐功偉蹟」。
 
活動詳情:

日期:2008年8月21日(星期四)
時間:上午10:30am
地點:立法會門外
流程:一、簡介行動目的
   二、各方代表宣讀十誡
   三、講解評審標準
   四、頒獎儀式 
 

新婦女協進會
2008年8月20日
 

附件:婦女十誡政綱

第一誡:不可將婦女從屬於家庭

保持「婦女事務委員會」的獨立性,不會將它合併在「家庭議會」之中。

第二誡:不可姑息性別歧視
從速修訂現行性別歧視條例的漏洞,禁止顧客「性騷擾」貨品﹑服務及設施的提供者。全面推動「性別觀點主流化」,提升決策者及議員的性別敏感度,促進男女兩性的平等發展。

第三誡:不可窒礙婦女平等參政
盡快落實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雙普選,取消間接歧視婦女的功能組別選舉和區議會的委任及當然議席。

第四誡:不可漠視婦女健康
在全港九各分區醫院聯網設立婦女健康中心,除了提供低收費的子宮頸癌檢驗及乳癌檢查服務外,亦應將骨質疏鬆症及更年期面對的病症列入服務內,並且推行精神健康教育,而中心在設備上要配合殘疾婦女的需要。

第五誡:不可助長暴力侵害婦女

修訂《家庭暴力條例》,擴大適用範圍至同性同居關係,設立家庭暴力法庭加快審理案件,及以保護令代替現時的強制令,加強對受虐者的保護和補償。改善現行的性暴力舉報及司法程序,全面推行一站式處理性暴力程序及支援有關服務。

第六誡:不可剝削家庭照顧者
確認家務勞動的價值,提供全民退休保障。

第七誡:不可打擊婦女就業
增撥資源設立合理收費、有質素以及方便服務使用者的託兒服務,立法制定有薪侍產假,訂立合理的工資工時標準,和立法禁止年齡歧視。

第八誡:不可侵犯婦女性自主

性工作非刑事化和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

第九誡:不可壓榨外籍傭工
取消外傭稅,立即提升外傭最低工資至2003年的水平。

第十誡:不可灌輸性別偏見
制定「性別平等教育法」,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資源及環境。

聯署團體︰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       群福婦女權益會             青鳥
婦女權益關注小組       職工會聯盟婦女委員會       香港女障協會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       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         F-union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         紫藤
婦女參政網絡           民間人權陣線人權小組
 
發佈於 : 活動, 政策倡議
 
維護家庭 維護什麼
07-08-2008 13:32

近年總是有種聲音縈繞不絕,一些宗教道德團體聲稱,同志運動和性解放思潮破壞家庭價值,令社會倫理陷於危機。昨日維護家庭聯盟、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刊登「維護家庭宣言」,老調重提,要求政府及立法會候選人明確支持維護家庭。維護家庭本來沒有什麼不好,問題在,究竟他們所擁護和提倡的,是一種怎樣的家庭價值?

漠視同志安危

按宣言的說法,「離婚率高漲」及「政府擬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涵蓋範圍」,都是婚姻制度及家庭價值「危如累卵」的原因。前者自然被歸咎於性解放思潮的「氾濫」,後者則應該是同志運動的「禍害」了。

讀者可能會摸不覑頭腦,怎麼後者也與家庭價值危機有關?原來,他們認為修訂等於為同性婚姻開綠燈。然而,同性婚姻與家庭危機何干?難道容許同性婚姻,異性戀構成的家庭會被拆散?何,其實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涵蓋範圍的修訂,與同性婚姻相距十萬九千里。現時的修訂主要是希望將條例適用範圍,擴展至各種親屬及各種親密關係,包括前配偶和前同居者。同性同居者只是其中一種親密關係。

家暴條例的精神,就在於肯定親密關係間的暴力,不同於普通暴力,因為前者往往牽涉極為複雜的情感和權力關係。無論任何性傾向人士,都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同志就在我們的身邊,可能是你的朋友,也可能是你的親人。為了維護所謂的「家庭價值」,我們必須犧牲同志親友的安全嗎?這真是維護家庭價值嗎?還是維護歧視同志的價值?

遮蔽矛盾 排拒單親


那麼,離婚率高漲與性解放思潮相關嗎?一直以來,離婚率的上升都有不同解釋。婦女經濟的自主、離婚法例的改進、贍養費制度的完善,皆與離婚率上升密切相關。

過去我們(尤其是較弱勢的婦女)面對婚姻問題,如家庭暴力、婚外情、夫婦不睦等等,也只能啞忍,維持了表面的家庭穩定;猶幸社會進步,今天我們面對婚姻不和,有更大的自由提出離異,不必勉強為一世怨偶。婚姻破裂其實自古已有,是否於今尤烈,卻不能單看離婚數字,一廂情願地歸咎於某種思潮。

最重要的是,這種離婚率上升等同於「家庭危機」的論述,其實不自覺地強化了單親家庭皆不快樂的刻板印象。核心家庭一定比單親家庭更融洽更美滿嗎?憑什麼說離婚必然是家庭危機的惡化,而不是家庭危機的釋放和解決?如果說單親家庭的成員比核心家庭面對更大的挑戰,這毋寧說是因為社會缺乏完善的配套,如託兒服務。

現時香港的單親家庭數以萬計,單親家庭成員不等於悲劇,核心家庭也只是其中一種家庭模式。宣言中所謂維護家庭,其實只是要維護核心家庭的表面穩定,卻排拒了單親家庭,使單親家庭成員承受更多不必要的社會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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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Will Never Forget'
04-08-2008 17:34

Hong Kong Coalition for a Free Burma
August 6, 2008

'We Will Never Forget'

August 8 marks the 20th anniversary of the student-led demonstrations in Rangoon and other parts of Burma for democracy and respect for human rights. Although this uprising by the people of Burma for their freedom from their own government took place in 1988, it is an event that we, individuals and organizations of the Hong Kong Coalition for a Free Burma, have not forgotten nor will we forget until the sovereignty of Burma is returned to its people and is not violently and unjustly held by the military as it has done since 1962. 

In many other parts of the world, the commemoration of a brutally tragic event that took place two decades ago, like the suppression of Burma's uprising of August 8, 1988, would be a bloodstained page in the history of the country; but in Burma, the heartless shooting of unarmed and peaceful protestors 20 years ago is still very relevant to the life of the nation and its people. The issues for which they marched in 1988--a democratic government and the recognition of people's rights--have still not been attained. This assertion is upheld by last September's Saffron Revolution led by Buddhist monks throughout the country, the government's tardy and inept response to Cyclone Nargis in May and the attempt by the military to cling to power as reflected in the new Constitution that was approved through a flawed and illegitimate process. 

As we mark this historic day in Burma, we call upon the government to rescind the country's new Constitution and begin the process of relinquishing power to a civilian government that is democratically elected. We also call for the release of Daw Aung San Suu Kyi and all political prisoners and for the government to both promote and protect people's human rights. Lastly, the government of Burma should cease to be an obstruction to aid to those whose lives and homes were devastated by Cyclone Nargis and should instead better facilitate assistance to the people affected by this natural disaster who must now rebuild their lives: a natural disaster should not be permitted to become a larger man-made disaster. 

Since the uprising of August 8, 1988, the military government that has assumed power has taken various names--State Law and Order Restoration Council (SLORC) and the present State Peace and Development Council (SPDC). However, there is no law, no order, no peace and no development in the country today. The path to these goals resides in the creation of democratic institutions and respect for the dignity and equality of each human being that is expressed through nurturing and upholding the human rights of every man, woman and child in Burma. The military should defend the nation, not defend its monopoly on power.
 

Amnesty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Section
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
Asian Centre for the Progress of Peoples
As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Asian Migrants’ Coordinating Body
Asian Students Associatio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Feminism
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Hong Kong
Hong Kong Christian Institute
Justice and Peace Commission of the Hong Kong Catholic Diocese
United Filipinos in Hong Kong

發佈於 : 活動, 運動連線
 
托兒服務不足,意外衍生,何以總是難為了媽媽?
10-07-2008 15:22

婦女團體對檢控表示遺憾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一向致力消除社會上的性別歧視,倡議富性別觀點的政策,爭取婦女平等權益,特別關注基層婦女面對之困境。對於今天屯門裁判處判決2007年8月26日屯門井財街一宗失火意外導致兩名幼童被燒傷的母親曾女士疏忽照顧,罪名成立,判處12 個月感化令,本聯席對於類似事件每每是作為照顧者的母親被捕﹑被控及判刑表示遺憾。

社會不體諒雙職照顧者

    整件事情由意外發生後逮捕﹑檢控至判決,都反映了香港整體社會對家庭照顧者毫不體恤,更顯出了政府對無奈的基層市民何其冷酷無情。事件亦突顯了傳統偏見使雙職婦女成了育兒服務不足問題的唯一負責人,對他們的就業處境及家庭發展都造成負面影響。

歸究母親責任太武斷

    這宗案件的當事人曾女士夫婦跟數以萬計的基層家庭一樣,輪流照顧子女,但當天剛踫上丈夫未及回家而曾女士又趕著上班,所以只好留下兩子女上班去。及後因為兩名子女在家中玩火,導致嚴重燒傷,這件事已對家庭造成沉重打擊,家長也要為照顧康復中的孩子付出不少心力。然而,雪上加霜的是,母親後因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帶返警署,接著被控告疏忽照顧兒童。無獨有偶,上月21日在天水圍天逸村兩名小童由家中爬出窗外沿水渠爬下,警方救回小童後,馬上拘捕了小童的母親,我們不禁問為何每次發生此等意外事故,被指責的總是那個辛勤照顧者?警方的執法態度,反映了缺乏性別觀點的法律如何導致執法的盲點-當警方處理這些個案時重點只在拘捕,很容易以傳統父權觀念處事,認為照顧兒女必然是母親的主要責任,如果出了亂子受罰的必是母親了。

警方和律政司署的檢控方針存有性別偏見

    我們對警方和律政司署以這種觀念處理曾女士這類案件表示失望。因為我們必須要理解,這類案件中充斥了社會性別角色定型、性別歧視及政府措施失當的複雜因素。如裁判官許肇強判刑時說,「今次事件是情有可原」。事實上,在香港像曾女士一般的雙職婦女,每天正為平衡工作與照顧家庭而掙扎,雖然身心疲累,但仍竭盡所能,為子女的成長及家庭和諧而努力不懈。

過長工時過低工資是禍根

    可惜本港大部份僱主仍理所當然地認為僱員(假定為男性的)不必照顧家庭,因此盡量壓榨僱員的休息時間,加上政府又缺乏保障僱員標準工時的法規,亦沒有訂立以性別平等為目標的家庭友善政策,使雙職婦女及基層家庭陷入困局。為了改善處境,我們與其他民間團體多年來向政府爭取完善的托兒服務,可是社署的服務不是費用昂貴便是因為沒有仔細考量地點、收費、開放時間,再加上服務宣傳不足等問題,而總是服務不到位。在這情況下發生意外,又怎可能指責那位照顧者媽媽需要負上全部責任呢?

所以我們謹此向政府發出以下訴求︰

1. 停止性別盲目檢控, 製造二度傷害。
2. 增加資源改善託兒服務,包括︰
          o 增加託兒服務名額;
          o 將服務時間延長至24小時;
          o 擴大託兒服務至全港各地區,特別是基層家庭集中的社區;
          o 完善地區保母名冊;
          o 調整服務收費至基層家庭可負擔的水平。
3. 積極推行家庭友善政策,立法訂立最低工資及規管標準工時。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
聯絡人:區美寶 27200891
2008年7月9日

 

發佈於 : 活動, 政策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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