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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托兒服務不足,意外衍生,何以總是難為了媽媽?

婦女團體對檢控表示遺憾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一向致力消除社會上的性別歧視,倡議富性別觀點的政策,爭取婦女平等權益,特別關注基層婦女面對之困境。對於今天屯門裁判處判決2007 年8月26日屯門井財街一宗失火意外導致兩名幼童被燒傷的母親曾女士疏忽照顧,罪名成立,判處12 個月感化令,本聯席對於類似事件每每是作為照顧者的母親被捕﹑被控及判刑表示遺憾。

社會不體諒雙職照顧者

    整件事情由意外發生後逮捕﹑檢控至判決,都反映了香港整體社會對家庭照顧者毫不體恤,更顯出了政府對無奈的基層市民何其冷酷無情。事件亦突顯了傳統偏見使雙職婦女成了育兒服務不足問題的唯一負責人,對他們的就業處境及家庭發展都造成負面影響。

歸究母親責任太武斷

    這宗案件的當事人曾女士夫婦跟數以萬計的基層家庭一樣,輪流照顧子女,但當天剛踫上丈夫未及回家而曾女士又趕著上班,所以只好留下兩子女上班去。及後因為兩名子女在家中玩火,導致嚴重燒傷,這件事已對家庭造成沉重打擊,家長也要為照顧康復中的孩子付出不少心力。然而,雪上加霜的是,母親後因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帶返警署,接著被控告疏忽照顧兒童。無獨有偶,上月21日在天水圍天逸村兩名小童由家中爬出窗外沿水渠爬下,警方救回小童後,馬上拘捕了小童的母親,我們不禁問為何每次發生此等意外事故,被指責的總是那個辛勤照顧者?警方的執法態度,反映了缺乏性別觀點的法律如何導致執法的盲點-當警方處理這些個案時重點只在拘捕,很容易以傳統父權觀念處事,認為照顧兒女必然是母親的主要責任,如果出了亂子受罰的必是母親了。

警方和律政司署的檢控方針存有性別偏見

    我們對警方和律政司署以這種觀念處理曾女士這類案件表示失望。因為我們必須要理解,這類案件中充斥了社會性別角色定型、性別歧視及政府措施失當的複雜因素。如裁判官許肇強判刑時說,「今次事件是情有可原」。事實上,在香港像曾女士一般的雙職婦女,每天正為平衡工作與照顧家庭而掙扎,雖然身心疲累,但仍竭盡所能,為子女的成長及家庭和諧而努力不懈。

過長工時過低工資是禍根

    可惜本港大部份僱主仍理所當然地認為僱員(假定為男性的)不必照顧家庭,因此盡量壓榨僱員的休息時間,加上政府又缺乏保障僱員標準工時的法規,亦沒有訂立以性別平等為目標的家庭友善政策,使雙職婦女及基層家庭陷入困局。為了改善處境,我們與其他民間團體多年來向政府爭取完善的托兒服務,可是社署的服務不是費用昂貴便是因為沒有仔細考量地點、收費、開放時間,再加上服務宣傳不足等問題,而總是服務不到位。在這情況下發生意外,又怎可能指責那位照顧者媽媽需要負上全部責任呢?

所以我們謹此向政府發出以下訴求︰

1. 停止性別盲目檢控, 製造二度傷害。

2. 增加資源改善託兒服務,包括︰

          增加託兒服務名額;

          將服務時間延長至24小時;

          擴大託兒服務至全港各地區,特別是基層家庭集中的社區;

          完善地區保母名冊;

          調整服務收費至基層家庭可負擔的水平。

3. 積極推行家庭友善政策,立法訂立最低工資及規管標準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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