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婦女協進會對《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排除「留宿家庭傭工」的意見
新婦女協進會一向致力推動性別平等,對有關保障市民得到合理生計,從而達至兩性經濟平等的法例及政策之設立、施行、修訂尤其關注。本會認為最低工資立法可以讓普遍由女性所從事的照顧及家務工作,得到合理的金錢回報,故本會對草案有以下意見︰
有關外藉家庭傭工被剔除於保障範圍外
本會反對草案建議排除「留宿家庭傭工」於條例保障範圍外。由於「留宿家庭傭工」大部份為外藉家庭傭工,本會認為草案對外傭構成種族及性別雙重歧視。
本會認為,雖然將外傭納入最低工資需要考慮很多技術問題,但技術問題不能蓋過原則問題。「最低工資」的理念是為全港勞工設下最低限度的報酬水平,因此保障範圍必須包括所有勞工,不能以技術問題為藉口剔除外藉家庭傭工。除此之外,本會認為政府必須全面檢討整套外傭政策,包括廢除兩星期逗留規則,及加強監察中介公司以防止剝削,以切實改善外傭處境。
本會留意到社會個別人士以傭主無法負擔為由,反對將外傭納入保障範圍。這種反對聲音的假設是外藉家庭傭工「每天工作16小時、每月工作26天」,因而如納入最低工資保障,勢將令外傭工資高逾萬元,令傭主無法負擔,造成大規模的解僱潮,以及迫使大批在職婦女放棄工作以照顧家庭。本會認為這種計算方法純屬誤導,而且包含不合公義的假設,合理化了條例中的性別與種族歧視。
超長工時並不合理
「每天工作16小時,每月工作26天」是工時過長,屬惡劣的勞工待遇。雖然這種勞工待遇在香港並不罕見,但絕不代表這是合理的勞工待遇。我們不能忘記,在工作以外,外傭還是一個「人」,除了需要休息以恢復勞動力,她們還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工餘時間。香港的超高平均工時已是聞名國際,如果我們不打破這種工作文化,繼續受害的不單是外傭,還包括廣大的勞工階層。
有關外傭工資的計算方法,我們應該先看看外傭團體的建議︰
- Federation of Asian Domestic Workers’ Unions in Hong Kong 建議的推算工資,以每天八小時計算,扣除食宿開支後約為4000 元,超時則以時薪23 元補償[i];
- Asia Migrants’ Coordinating Body 建議的推算工資,以每天十小時計算,扣除食宿開支後為4849元,超時工作不設補薪[ii]。
上述兩個計算方法,分別以8小時及10小時為計算基礎,均與其他社會人士所估計的相距甚遠。此外,我們亦需要小心計算外傭的工作時間和食宿開支。只是,單憑現時資料,推算外傭工資為過高,而把以外藉女性為主的留宿家庭傭工剔除於條例保障範圍外,只會令社會大眾看不見外傭的訴求及其合理性。
外傭工時及家務工作的偏見
外傭每天的工作量,不同家庭有不同的情況,視乎有沒有長者、兒童、寵物需要照料,更視乎家庭成員的作息時間及僱主的要求。對於有人認為外籍家庭傭工每天16小時的工作,「中間都有不少休息時間」,正正反映了過往一直由女性從事的家庭工作的偏見。
過去我們總是以為,家庭主婦每天在家都很空閒,不及男性出外工作辛苦。在這種傳統觀念中,家務勞動都是輕省的、非技術性的、不費時的。但事實上,家務不但講求體力和技巧,而且可以非常繁複,十分花時間。再者,即使外傭認為已經做好了家務,也不等於可以真正休息。外傭往往被期望遵循僱主訂下的時間表工作,這種方式令僱主能控制外傭的時間運用,防止有自由時間的出現。社會人類學家Nicole Constable,這樣轉述某位在港外傭的說話:「她的僱主同意她的工作做得很好,但要求當她做好工作後,應該找更多工作或重覆已做的工作。她的僱主向她說:『我不是請你來坐下甚麼也不做的!』」[1]當然,不是所有僱主都如此苛刻,但這種給予僱主如此大自由度去決定實際工作量的制度,正正是工人被勞役和壓榨之源,必須想方設法取締。
再退一步說,即使在所謂的候命時間裡,外傭其實也未必會允許離開住所自由活動。如果允許,這些時間自然可以不計工時;如果不能,則這根本不能算是真正的休息,因為在這種「休息」的安排下,外傭根本沒有私人生活可言。其實不少職業都需要長時間候命,若以消防員為例子,恐怕我們也不會認為消防員的候命時間其實是休息,所以可以接受「每天工作16小時,每月工作26天」的對待。
香港家庭支援服務的不足
對於有市民擔心外傭薪金上升,致使婦女因為要照顧家庭而放棄工作,這的確是亟待正視的社會需要。但是女性因傳統性別分工被排擠出勞動市場,這個問題並不會因為引入廉價外勞而得到解決。女性主義向來批評,將家務勞動歸入純粹私人範疇,政府不提供任何協助或服務,乃是導致家務勞動長期受到賤視,而且由女性負擔的主要原因。
家務勞動使社會得以培養下一代、亦使老弱傷殘得到照料,一直對整體社會有重大貢獻。因此,無論從社會公義抑或經濟效益角度,政府都有義務承擔家務勞動這個社會責任,例如提供足夠的社區託兒服務、促進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實行全民退休保障等等,而非推卸給個別家庭解決。
外傭制度的出現,不錯釋放了部份本地中產婦女的勞動力,可是這只是將問題轉嫁至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女性,未有從根源上解決問題。而且也無助於大量基層家庭的雙職女性脫離困境。提出外傭受最低工資保障將迫使本地婦女退出勞動市場,這個說法不過是模糊了問題源頭,試圖分化外傭和本地婦女,製造外傭與本地勞工的假對立。但兩者關係其實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本地勞工團體如香港家務助理總工會,始終與外傭團體同一陣線,要求尊重家務勞動,反對減薪剝削,便是最好的說明。
我們相信,所有勞工都應該得到合理的休息時間;政府必須為照顧工作承擔社會責任,而非將問題推卸給女性。在此問題上,外傭和本地女性站在同一戰線,沒有利益衝突;希望各方論者不要再製造恐慌,以一視同仁的態度,正視外傭的處境和訴求。只有這樣,香港才能真正地成為多元共融的國際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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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icole Constable(2002), “Filipina Workers in Hong Kong Homes: Household Rules and Relations”, Global Woman – Nannies, Maids, and Sex Workers in the News Economy(New York : Henry Holt, 2004), p.122.
[i] 〈外傭爭納最低工資 扣食宿費〉,明報,2009-06-27。
[ii] 〈最低工資 外傭開價4849元 數千人勞動節遊行〉,明報,20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