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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抗議中國政府侵犯香港居民的回國權利

日前,「天安門母親運動」成員劉家儀擬到北京旅遊時,被指觸犯《國家安全條例》,從事國家及政府不允許的活動,被拒絕入境及沒收回鄉證件。我們一群關注中國事務的團體,對於中國政府一再無理剝奪香港居民的回國權利,侵犯香港居民的基本人權,表達強烈的抗議!

一直以來,有不少香港人被拒絕入境,或被沒收回鄉證件和拒絕續領證件。近幾年來,不僅民主派人士、支聯會常委受到這種有違人權的對待,亦有香港記者、人權 組織工作者、為上訪者爭取權益的人士、為財產權益被無理侵犯追討賠償的人士等等,一度或現在仍被沒收回鄉證件,可見打擊的對象正不斷擴大。而且,在過程 中,中國政府都拒絕向當事人透露具體原因,只籠統地說「從事反政府活動」、「從事國家及政府不允許活動」等等,完全提不出任何法律依據及證據,令人十分擔 心中國政府以此手段威嚇香港人及打壓香港人的言論自由。

多年來,不少香港人都是基於對國家的關懷、對民主人權這普世價值的追求,而對國內事務表達關注和提出批評、建議;亦有些香港人只是根據法律,合理地捍衛個 人在國內的權益。但這些符合香港法律並受到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言論和行動,卻受到中國政府的打壓。這無疑是對強調文明和依法治國的中國的一大諷刺!

回國權是基本人權。《世界人權宣言》第13條規定「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亦規定:「任何人進入其本國的權利,不得任意加以剝奪」。

中國政府無理拒絕香港市民入境及沒收回鄉證件,明顯地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和國際人權公約。我們要求:

1. 中國政府清楚交代拒絕香港市民入境及沒收回鄉證件的原因及證據;
2.
中國政府立即向被沒收回鄉證件的人士發還證件,允許證件到期人士續領證件;
3.
特區政府應正視問題正在惡化,切實與中央交涉,捍衛香港人的回國權利及言論自由。


聯署團體:
天安門母親運動、勞改基金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新婦女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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