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三八婦女節行動
政府婦女事務委員會舉行「堅離地」三八婦女節酒會,歌舞昇平就有時間,出嚟接婦女團體信件就無時間!趁三八婦女節正日,平等機會婦女聯席要求香港政府正視婦女貢獻,立即落實無審查、人人受惠的全民退休保障,立即設立贍養費局,設法杜絕拖欠贍養費!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
三八婦女節行動聲明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於 1995 年成立,聯結十多個婦女團體,倡議改善婦女地位、實踐性別公義。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國際婦女節。國際婦女節的設立本是為頌揚及感謝不同婦女在政治、經濟、社會等各範疇所付出的貢獻及爭取的成果。可惜,香港政府雖然表面上對外強調自己重視婦女權益,但我們作為婦女團體所看到的,卻是政府對於本地婦女關注的議題置若罔聞。同時,為吸納婦女界別聲音而設的婦女事務委員會,亦未能發揮諮詢架構的功能,與一眾婦女團體距離甚遠。
全民退休保障
現時政府進行的退休保障諮詢早已預設立場,過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曾公開表示政府不支持「不論貧富」的方案,意即政府堅持推行經濟審查的退休保障,此完全反映政府拒絕承擔,不單止漠視婦女家務勞動的貢獻,更是強化了婦女老年成為貧窮長者的惡性循環。
「三條支柱」無法保障婦女
退休保障原為基本人權,但現時以強積金為主的退休保障制度卻與工作、入息掛勾,涵蓋範圍狹窄。一眾在缺乏照顧者支援下因照顧家庭而不能全職工作(包括散工、零散工和家務助理),甚至放棄工作照顧子女的家庭主婦、單親婦女,就被排除在保障以外,因此即使優化強積金,對婦女根本作用不大。而低收入和零散工的婦女,本來的收入已非常低微,加上通脹持續,難以有餘錢作儲蓄。在缺乏強積金的保障和個人儲蓄的情況下,實在不難估計大部分婦女在退休便為成為貧窮長者。這顯示政府完全漠視了婦女對社會的貢獻,更加違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中所指,婦女就業應享有與其他勞工一樣的社會保障。
落實全民退保 肯定家務勞動價值
事實上,大多婦女作為家庭照顧者不單止為家庭付出,更發揮穩定社會的功能,貢獻良多。眾多婦女付出了大半生照顧家庭,默默付出,犧牲工作和發展的機會,理應得到社會的肯定保障,但現實卻是連晚年生活都無以為計。政府提出的有經濟審查的方案,只會帶來的負面標籤亦會令一眾有需要的基層婦女卻步。因此我們要求政府落實無經濟審查的全民退休保障。而坊間已有不少全民退保方案(包括「學者方案」)都顯示三方供款的做法具有經濟上的可持續性,更可發揮社會並同承擔的作用,讓每一個市民都有尊嚴有保障的退休生活。
《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修例
現正進行諮詢的《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引起婦女界廣泛關注及憂慮,尤其當局對於相關配套並未完善下推行該建議,實在漠視離婚婦女承受的處境及難處。離婚婦女獨自承擔照料子女需要已經疲於奔命,試問如何跟進繁瑣的法律程序?倘若法例擬定是強調以子女福祉為依歸,立法改善追討贍養費的措施、設立贍養費局就是真實而具體地回應子女基本生存需要。空談例文上的字眼改變並不能改進父母的責任感。
離婚後難共處 共管意識必須配套
現時只有一個探視及調解中心的先導計劃,而67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綜合服務中心都並非專門處理離婚個案,使婚姻個案的當事人怨聲載道。我們難以有信心未來有足夠的專責人員處理日益增加的離婚個案。在欠缺配套措施下推行父母共同管養模式會把責任推向婦女,並且容易釀成衝突。根據公教婚姻輔導會2015年的調查,接受了調解和離婚教育服務的離異父母當中有97%認同要以子女的福祉為先,另96%重視對方作為父母的角色。但67%表示在共同承擔親職時很難和對方相處。對於高風險及衝突的配偶而言,在欠缺支援下的共同管養模式常常置離婚婦女於危險之中。過去也有大量個案是因為這些額外而不必要接觸,引發衝突。這些情況下,父母的接觸越多,對子女自尊感和情緒的影響越壞。
隱性家暴的憂慮 舉證責任落於弱者
縱然諮詢文件原則上考量到家暴的個案。可是在團體的前線服務中接觸到不少例子是牽涉精神虐待,婦女往往未必懂得求助、報案。而社工、執法人員對於家暴的認知和判斷不一,經常忽視受虐者的角度及誤判情況。法庭判決與子女同住的一方需要與前配偶多番接觸,若欠缺中介人協調及專業的人士協助,較弱勢的一方可能要面對前配偶的指責、辱罵或批評、纏擾及暴力對待等等,構成持續身心損害。這類的隱性及非隱性的暴力都難以被揭發,而在舉證責任往往落入弱勢一方,令受害人陷入更無助的處境。
贍養費未解決 空談責任更惡劣
而事實上超過七成以上的離異家庭的子女與母親同住,亦有超過七成的子女主要照顧者是母親。單親家庭承受巨大經濟壓力,2011年離婚家庭入息中位數只是已婚家庭的三成八,至少有30%有子女的離異家庭生活在貧窮線以下。根據2010年政府統計處顯示,執行贍養費命令中有46.5%住戶未能全數收取贍養費款項。當中只有兩成採取法律行動追討,以我們前線接觸的基層婦女而言,這些被拖欠贍養費的單親家庭相當缺乏心力、法律知識及尋求律師協助的經濟能力。政府連贍養費追討這理所當然、沒有爭議,而又對婚姻家庭有最直接影響的問題都無力處理,反而著力推展會造成二次傷害的《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實在難以接受。
婦女事務委員會角色及職能
要求婦委會「落地」 重新履行諮詢監察功能
婦女事務委員會作為高層次的中央機制及諮詢架構的一部份,責任理應是以婦女角度監察政府推行的政策及措施,並以積極諮詢婦女界別,並提出建議,以改變傳統性別角色的定型及確保政府的資源運用能保障兩性應有的權利。然而過去婦委會並未有充分履行這些職責。在婦女界正為全民退休保障的爭取竭盡全力,也正在積極抗阻法改會就《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的同時,不但未有進行任何諮詢收集婦女團體意見,亦未有就這些議題向政府提出由婦女角度出發的建議,實在令人失望。
婦委會即使每年進行調查研究有關婦女的生活情況,但其作用只在提供數據而任非作任何的政策檢討和建議,在缺乏宏觀政策視野下,所謂「增強婦女能力」等只會淪為口號,自欺欺人。因此,本聯席要求婦委會要履行作為中央機制及諮詢架構的責任,就不同議題,包括全民退保及共同管養,主動收集婦女及團體的意見,向政府提出合乎民意的建議,並促成有關官員與民間團體會面交流。
今天,婦女事務委員會將於政府總部內循例舉辦本年度的「國際婦女節慶祝酒會」。我們知道當刻場內將繼續歌舞昇平,粉飾婦女的境況,扭曲婦女的聲音。但其實在一閘之隔的場外、大部份婦女,無論是在職人士抑或家庭照顧者,都仍然面對著沒有保障,以及貢獻不被肯定的退休生活。此外,法改會就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的修例建議,對離婚婦女將帶來的二次傷害也正在步步進迫。
聯席在此重申立場,要求:
1)政府必須立即推行不設審查的全民退休保障;
2)政府在未有充足及全面的支援和配套(包括名額、人手及工作人員的性別角度等)前,先收回《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
3)政府必須立即設法杜絕拖欠贍養費的情況;
4)婦女事務委員會重新履行諮詢監察功能,積極就不同議題與婦女團體溝通;
5)婦女事務委員會必須立即配合婦女界,將爭取全民退休保障及反對《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的立場帶到有關的政府部門之中,發揮影響力。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
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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