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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進就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於11月1日召開特別會議,就康橋之家事件和私營殘疾院舍質素問題聽取意見。本會執委會秘書黄天祐出席公聽會發言,以下為發言內容:

最近康橋懷疑性侵事件受到社會高度關注,事件除反映現行殘疾院舍發牌及監管制度出現嚴重漏洞,無法確保服務使用者的安全及尊嚴能得到保障,亦反映出司法制度下對性暴力受害人支援不足,容易對受害人造成二度傷害,更令檢控出現困難,政府實有責任就此盡早作出檢討及改善。

「康橋之家」自1997年成立以來,屢被揭發院友發生不尋常傷亡事件,雖然未有被定罪紀錄,但已顯示其為殘疾人士提供住宿照顧服務的資格應受質疑。而且當時前院長更同時身兼股東一職,難免令人質疑作為掌握極高權力的他是否得到足夠監察,舍友及員工若遭受侵犯或其他不公平對待時又是否能夠得到恰當的保護和協助。惟社署至今並未回應有否竭盡監管之責,徹查院舍內發生之傷亡及性侵案件,以至院舍經營者的刑事檢控紀錄,並檢討發牌制度。事後社署雖已公佈擬取消其豁免證明書,唯刻意表明決定與張氏案件無關,顯然未有正視是次案件的嚴重性。本會促請政府就上述問題作出檢討及改善。

此外,智障的性侵受害人於現行司法制度之中,常被認為「精神無行為能力」。今次事件令人憂慮殘疾人士是否得到足夠協助行使法律權利,以確保對其性暴力的案件得到酌情起訴。就此,本會曾於2013年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就「強姦及其他未經同意下進行的性罪行」諮詢文件提交意見書,就「法庭上對性侵犯案件事主的保護措施」等方面提出具體建議,包括效法英國有關性罪行案件的處理程序,修改法例221章79B,容許性暴力受害人以錄影會面作證供及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特別的法庭設施(如:屏風、視像作供)等,以盡力協助減低當事人於作供時的心理壓力,保障其尊嚴,以及令其供詞更準確及有質素。可惜,至今有關建議仍未被落實,不少受害人需要被迫承受二度傷害的壓力,甚至因壓力而難以作供,是次案件正好再一次反映此改革的必要,本會促請有關當局正視並作出改革。

是次事件再一次揭露性別不平等如何在父權社會下以性暴力的形式顯現。可是,現時社會對「性」的討論和教育仍然保守落後,容易被視為禁忌,即便校內提供的性教育亦多傾向只以生理及衛生角度討論性行為帶來的不良影響,鮮有觸及不同性別間的相處態度以及性暴力的討論,導致校園性騷擾及性暴力頻生,而智障人士於性教育所面對的處境更令人憂慮,因公眾常以保護角度逃避精神上無能力者的性的討論,令智障人士難以建立正確的親密關係觀和性觀念,以及學習如何面對性暴力。再者,我們亦質疑人本服務界別中的前線人員是否得到足夠的性/別培訓,有能力面對日常工作中的性/別議題,甚至能恰當地處理涉及性暴力的個案?社會缺乏性別平等觀,只會使得女性於社會上更容易淪為性暴力受害人。本會認為政府應盡快檢討性別觀點主流化的落實情況,加強各部門的性/別培訓,以及改善學校性教育的內容及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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