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有《婦女公約》?
女性議題過去經常被漠視或被邊緣化。
傳統的人權論述未有意識地釐清婦女的人權,並對各種權利有優次之分。傳統的人權倡議,關注點在於公共領域中,國家對個人權利的侵害,例如政府對異見者的迫害,多數是男性的經驗。而婦女所受到的壓迫由於多發生在私人領域,例如來自家庭、宗教及文化對女性人權的壓迫,則較少被視作對普遍人權的侵害。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簡稱《婦女公約》) 兼顧婦女的公民、政治、經濟及發展權。目的是為了保障基本人權﹑性別平等,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國際公約,以約束及指導政府及公共機構,把這些社會價值轉為實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