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動態

《婦女公約》在香港的歷史:

《公約》在1979年12月於聯合國大會上被通過,並開放給各國加入為締約國,執行所列原則,消除對婦女的歧視。並於1981年9月起正式生效。 

香港於1996年10月引入了《婦女公約》。中英政府在1997年交接後,中國代表香港特區就《婦女公約》條文加載7項保留條文。

(保留條文詳情:https://www.lwb.gov.hk/CEDAW/chi/articles.htm)

1999年10月, 《婦女公約》的任擇議定書於聯合國通過,並於2000年2月生效,議定書容許個人向「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會直接提出投訴。然而,香港至今尚未引入此任擇議定書。而法院亦不能直接援引或採用《公約》的條文。 

%d bloggers like 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