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署:「不負社會責任的商人不應參與治港」聲明
不負社會責任的商人不應參與治港
曾蔭權必須摒除羅仲榮於新一屆治港班子之外
曾蔭權當選特首後,很快就會成立新的治港班子,包括委任新一屆的行政會議成員。
我們非常關注曾先生會否繼續委任羅仲榮先生為行政會議成員。我們認為,行政會議成員必須具有道德操守和法治精神,尊重人權和勞權 ,奉公守法;如果本身是商界人士,其所領導的企業必須負起起碼的社會責任,決不進行官商勾結。
但是現屆行政會議成員羅仲榮先生卻不符合這些基本條件。
由羅仲榮擔任主席的金山工業集團,其轄下的金山電池,由於長期忽略生產安全,2003年底開始導致多人中毒﹕
–大陸三個廠房有11名工人鎘中毒,400名工人鎘超標被列為觀察對象。
–香港1個廠房3名工人中毒,21名工人鎘超標被列為觀察對象。
鎘是一種有毒的重金屬,對人體影響極大,中毒者會出現頭暈、作嘔、肌肉痛楚、骨骼變形等徵狀,嚴重的會致癌和因腎衰竭而死。
現時,事件還在發展之中。目前國際工會聯合會及其他組織正在發起針對金山集團的運動,而中港兩地的工人也正在通過司法程序向金山集團追討應有權益。另一方面,金山集團繼續拒絕給予工人合理的賠償,並且正在控告幾個支持金山工人的香港團體「誹謗」。
羅仲榮先生在2005年被曾蔭權委任為行政會議成員。他先後擔任過香港工業總會副主席和主席、香港理工大學校董會主席、香港科技園公司主席。根據金山集團的年報, 羅仲榮先生去年從金山集團取得約935萬港元酬金。他對大量工人受鎘毒影響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按照大陸的《安全生産法》及《職業病防治法》,金山集團有責任告訴工人所使用的有害化學物,有責任提供足夠的勞動防護,工作場所要符合衛生標準。這一切法律義務,金山在大陸的幾個工廠全部違反。這是導致鎘毒事件的主因。為此其轄下工廠被大陸當地政府罰款16萬元人民幣及勒令停產鎳鎘電池。
事件發生至今超過兩年,儘管有大量媒體報導,又有工人多次採取行動和嘗試談判,但是金山工業集團在以下幾點表現不負責任﹐有違公義﹕
1. 除了在2004年9月前後金山工業集團曾經向鎘超標者發過每人3000-8000元人民幣所謂「補助」之外,至今再沒有對他們作出賠償。但是,這些工人一直出現種種健康問題,又或者因為鎘超標而難於再找到工廠聘用(因廠家害怕要為他們的職業病負責) 。工人向金山工業集團要求賠償,可是它一直拒絕。
2. 金山工業集團有責任安排工人每年在合資格的醫院進行體檢。但是在2007年之前的體檢,地點居然是賓館,還要工人(大部份是女工) 在不明身份的人監視下脫衣洗澡和取尿液樣本。這種侮辱工人的體檢方法所帶來的效果,就是妨礙工人回來體檢。金山工業集團作為實際安排體檢的機構,對此責無旁貸!
3. 金山工業集團聲稱在事件後已經停止鎳鎘電池生產。其實,它不過是把鎳鎘電池生產外判給湖南一家工廠而已,而這個工廠照樣忽略基本生產安全,沒有告訴工人鎘為有毒物質。這真正是重蹈覆轍!金山工業集團作為品牌公司,同樣責無旁貸!
4. 金山工業集團在事件後不斷打壓抗爭工人。2004年9月,它更聯同大陸當地政府警告工人「不得擅自越級上訪」,否則「給予相應處罰」云云 。這明顯是官商勾結,侵犯工人的基本人權。
超霸廠的鎘中毒事件絕不是單一的事件,而是涉及跨國企業一直以來,只顧追求利潤、漠視工人的應有權益,以及再一次暴露出中國大陸的官僚腐敗及官商勾結的一面,致使中國的法規條文上所載明的對工人的權益保障,得不到全面的落實。
羅仲榮和他的金山工業集團如此惡待工人,沒有絲毫的社會責任,2005年曾蔭權居然還委任這樣的人高居行政會議,實在有違公義。
當選特首後的曾蔭權很快就會成立新的治港班子,包括委任新一屆的行政會議成員。因此我們反對曾蔭權繼續委任羅仲榮去當行政會議成員或任何公職,並要求羅仲榮對有關的中港工人負起起碼的企業社會責任。我們鎘害事件關注組將去信特首曾蔭權提出這個要求。
曾蔭權必須摒除羅仲榮於新一屆治港班子之外!
超霸電池鎘害事件關注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