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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積極同意模式的國家有…?當地民眾的反應是如何?

愈多愈多國家已經或考慮修例,承認未經同意的性行為屬於強暴,當中已實行積極同意模式的國家有加拿大﹑瑞典﹑西班牙﹑英國﹑愛爾蘭﹑比利時﹑盧森堡﹑德國﹑塞浦路斯﹑冰島等地。在亞洲,性別平等路上走得較前的台灣,近年都對採用積極同意模式有不少討論。

就瑞典的情況,當地對積極同意權的討論已持續20多年,並於2018年實行積極同意模式。反對聲音有因蒐證不會變得容易,不能提高定罪率,而認為毋需新法例。亦有不少律師質疑「新法將使被害人在刑事審判中受到更多的關注」,但根據「2014年性犯罪委員會」成員之一的哈奈爾法官所說,同樣實行積極同意模式的加拿大與蘇格蘭並沒有出現類似情況,加上,加強法官的性別意識,使他們只問合適的問題,不要懷有「完美被害人」的想像,更有效保障被害人。而由於新例只是改變性侵害認定的觀點,更清楚說明性侵害的定義,蒐證仍是警察的責任,被告毋須負舉證責任,因而當地甚少出現積極同意權可能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的爭論。

延伸閱讀:

Thinking-Taiwan- 【女人想想】Only yes means yes:瑞典「積極同意權」立法過程

https://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7007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 誣告時代來臨?六個Q&A釐清你對「積極同意」的誤解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9179

性別力- 性行為積極同意制如何實施?加拿大與瑞典做給你看

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17554?ref=readout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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