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不再恐同日
每年的5月17日是「國際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Transphobia, and Biphobia,簡稱IDAHOTB),目的是增加大眾對同性戀、跨性別的關注與消除對雙性戀的恐懼,消除性小眾因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遭受歧視﹑身體或精神上的暴力。
同性戀在歷史上有很長時間被視為「罪」及「疾病」。港英政府在1865年設立《侵害人身罪條例》,是首條與同性戀相關的刑事條例,在「違反自然罪行」之下訂明「違異性行為」(即肛交),可判終生監禁,或不少於十年的監禁。香港大學醫學會在1975年出版的「性與健康」手冊中,把同性戀列入「性病與性異常」。南華早報在1995年的報道亦提及,在1985年至1995年間,瑪麗醫院最少為20名男同志以電擊進行拗直治療。
直至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把同性戀從《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分類標準》(簡稱ICD)移除,表明同性戀並非疾病,其後這天被紀念為「國際不再恐同日」。而香港亦在1991年通過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草案,把同性性行為去罪化,將同性合法性行為定為21歲。但在15年後,法院在2006年宣布男男性行為合法年齡的司法覆核勝訴,任何性別間的合法性行為年齡才劃一為1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