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制發展立場書
從80年代開始至今,由爭取區議會全面直選到反對區議會再次引入委任制;由爭取立法會88、91、95直選到要求2012雙普選;由爭取「主權在民」到要求「還政於民」,在這條「循序漸進」了二十多年的民主路上,本會堅持民主普選的原則,及還政於民的目標,始終不變。二十多年來,香港市民孜孜不倦地追求民主,即使面對多次政治生態及政治制度的轉變,港人的民主訴求都從未停止。無奈,香港政制發展的進度依然未如人意,政府非由人民選出,人民亦無權罷免管治者。
民主是普世價值,政府必須由人民透過公平而開放的機制合理選出,已是全球大多數公民的共識。香港社會發展成熟,適合民主政制從來無庸置疑,何況港人追求民主逾二十年,政制歷經多次改革,已絕對符合基本法「循序漸進」的要求。近年香港市民要求普選的呼聲愈來愈熾烈,正說明推行民主政制已成為香港社會的廣泛共識,無可拖延。因此,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推行雙普選,建立一個普及而平等的民主政制,以回應香港市民的強烈訴求,已是當前特區政府的刻不容緩的任務。
本會就政制發展綠皮書的立場:
- 不能遲於2012年,落實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部議席;
- 香港社會早已具備實行雙普選的成熟條件,不論是以循序漸進、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於社會及經濟發展、適合香港實際情況,2012年落實雙普選都不違背上述原則。
- 平等參與政治是合乎普世價值的公民權利,只有普及而平等的民主政制,才能合理地保障人民的權益。因此,特區政府必須於2012年前,按照基本法確立香港人的政治權利,建立一個公平和開放的民主制度。
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
本會認為現時行政長官的代表性非常低,選舉委員會的人數不到現時321萬合資格選民的一成,故其產生方法必須以普及而平等的選舉作為市民授權的方式。
1.1 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及人數
提名委員會的全部成員是必須由香港選民以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方式產生,讓該委員會具廣泛代表性。至於提名門檻應降低,確保市民支持的政黨或政治聯盟可派出候選人參加特首選舉。而且,提名委員會不應亦不得以投票篩選,以確保不同政見人士的參選權利。
為了體現市民直接提名的權利,若任何人士取得某個1.5%登記選民簽名支持,提名委員會必須向選舉事務處提名該等人士。
1.2 提名方式──候選人數目
基本法中並無規定候選人數目。而且,基於人權的普世價值及多元開放的政制為原則,因此我們認為無須為候選人數目設限。
- 提名後普選方式
我們同意候選人獲提名後,每一輪投票均須全港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進行,直至最終選出行政長官。
立法會普選模式
本會曾多次批評立法會功能組別對婦女是一種不公平的制度,因為現行的功能組別以行業模式分類,不單使80萬家庭主婦完全沒有機會參與,各行業分類又以男性為大多數的行業為主,造成歧視,違背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所以本會支持以全面地區直選取代功能組別,避免大部分婦女只有一票,而某些(大多是男性的)特權人士有兩張或以上選票的不公平情況出現。
此外,本會反對增加區議會代表在立法會的數目。此舉只會混淆兩個議會職能。若要提昇區議會職能,則應修改法例,賦予區議會地區行政權力,讓兩個議會各司其職。若要加強立法會的民意基礎,只須取消功能組別,以普及而平等的直選取而代之。
本會同意以一人一票產生立法會全部議席。但為了避免大政黨壟斷,本會同意考慮實行單議席單票制及比例代表制並存的選舉制度,但必須建基於普及而平等的原則之上。
路線圖及時間表
本會自80年代初已聯同其他民間團體及廣大市民,爭取在88年舉行直選,從廿多年來香港社會對選舉的實行及認知的經驗出發,香港政制發展毫無疑問是循序漸進。雖然香港在選舉模式上曾有不少改變,但無論選民或政黨都能面對並積極參與,政府在選舉設施及選舉教育的基本工作也十分有效率,歷屆選舉的高投票率及廉潔程度更足以令港人引以為傲。這証明了無論是市民、政黨及政府本身都在過去廿多年來不斷學習,並且表現成熟,所以到2012年達至雙普選,絕對符合循序漸進、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於社會及經濟發展及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等原則。因此本會必須強調,政府應在2012年落實雙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