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僱主轉承責任?
僱主轉承責任是指,如果僱主未有提供足夠的預防性騷擾措施,僱員作出的性騷擾行為則形同僱由主作出,僱主須為此等行為負上法律責任。除非僱主已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take reasonably practicable steps)去防止此等性騷擾行為,才可提出免責辯護。
真實個案:
阿欣(化名)在酒樓任職收銀,受到另一位酒樓所聘用的點心工人性騷擾,當中涉及點心師傅說了一些關於性的內容並觸摸她的胸部。
阿欣向酒樓管理層投訴,但管理層沒有採取任何即時的行動。當阿欣希望報警時,管理層向她施壓,要求她不要這樣做,否則會將她及點心師傅一併解僱。 管理層安排點心師傅向阿欣道歉,他道歉時表現無禮,阿欣被激怒之下掌摑了點心師傅,管理層隨即把她解僱。
阿欣其後向平機會提出投訴, 分別追究點心師傅對她作出性騷擾,及酒樓僱主在性騷擾事件上應付上的轉承責任。
法庭接納阿欣的證據,並裁定點心師傅的作為構成了違法的性騷擾。酒樓為點心師傅的僱主,須為其僱員的作為負上法律責任,加上僱主沒有採取合理可行的措施,防止阿欣於工作間受到性騷擾。
最後僱主須負上法律責任向事主阿欣賠償8萬港元及支付訟費,扣除點心師傅賠償的4千元,僱主須賠償7. 6萬元。而作出騷擾行為的點心師傅由於接受了調解,願意道歉及賠償,故無須被控告。
資料來源︰p.46,《個案實錄》,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5年(連結︰https://bit.ly/3qj7c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