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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情——六個異色小故事》-紫楠

在同輩人中,紫楠是最先結婚生子的一個。很早,她已立下志向,要早早成家、快快生育,並且得嘗所願。可是,紫楠的人生並沒因此而「從此快快樂樂地生活下去」。

小學時期,紫楠就知道自已喜歡女孩子,並有個要好的小女友。中學時,她也跟女同學談過戀愛。那個時候沒有人討論有關性傾向,她也從來沒跟人談過。但在心底一直「知道」這是不對的。她沒有跟別人分享,只是自己覺得不想「走這條路」、認為除了不想「做錯」,也不願人生會因此變得艱難。同時她認定,自己只是小時候才如此,長大自然就會「返回正途」。

紫楠認為,只要自己可以喜歡上男孩子,便可以撥開雲霧見青天。大學時期,為了證明給自己看「我是正常的」,她開始交男朋友。每次紫楠都是認真維繫,但沒有一個男友可以長久地相處。一個交往得不合,很快又會有新人「上任」。那時候,她已立定志向,結婚生子幾乎已是人生目標,只有透過它才可擁有「正常的」人生。

在大學的最後一年,她又再次跟女孩戀愛。展開關係之初,紫楠已向對方表明她們的關係只會維持至畢業前,因為自己結婚生子的人生目標並未動搖。對方也正處於自我探索的階段,故接受了紫楠的條件。她們亦如言於畢業前分手。

紫楠自問對每一段感情都認真投入,經過了好幾段關係後,心已開始疲憊。另一方面,找個男人成立家庭的焦慮也更強,很想快些安定下來。這時候,從前的一個舊男友再聯絡她、向她示好,紫楠覺得也可以愛火重燃。他們發展得相當快,重逢不到一年就步入教堂。

那時的紫楠,倒不是純粹「以目標為本」地結婚。她認為當時是愛對方的,跟對方一起算得上快樂,也以為婚姻可以令她幸福。婚後紫楠如自己預言,很快就懷孕,並生了兩個孩子。

然而生育過後,紫楠的性慾像突然被黑洞吸走了,基本上消失掉。現在回頭想,她仍搞不清楚是否因設定的目標已「達標」,身體覺得已不再需要有性慾而「自動關機」。性在情感關係上佔了重要的位置,這當然甚有影響。除了性的問題,加上性格上、相處上等等的磨擦,最終他倆決定分開。

剛離婚的頭幾年,是紫楠人生的最低潮。她的整個世界被顛倒。紫楠一直希望以婚姻來換取安心感、正常感,現在卻瓦解掉。為了令子女受最少的影響,與前夫商量後,她獨自搬離原來的家,紫楠要孤單地面對一切改變。當時她的朋友差不多全來自她與前夫一同參加的教會。傳統教會不贊成離婚,於是她獲得很多的「支援」,大量的人來找她聊天、安慰她,但最終目標都是取出聖經引用典故,力勸她不要離異,甚至在離婚已成定局後,仍欲說服她回頭是岸。這些「化了妝的安慰」實在太煩人,只會令她本就困難的生活更沉重,最終她要離開教會、更換手機號來避走。

原來在香港,要當一名離婚婦人還是有相當的壓力。而且妻子的身份放下了,母親的角色卻不能丟,還有大量子女的事情要處理、面對很多氣人的東西,也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緒。正當這焦頭爛額之際,她竟然遇上了現在的伴侶!

現在的紫楠把伴侶形容為「上帝賜給我的天使」,然而對當時的她,這卻令她陷入了痛苦的深淵!她完全沒準備展開任何新的感情關係,可是伴侶像從天上跌下來。經過那麼多年,明明她覺得自己已成功擺脫了「污點」,為何現在又跟同性墮愛河?難道真的是前功盡廢?紫楠也努力嘗試跟伴侶斷絕關係,不如中斷來往吧,卻發現已不能自拔地愛上對方,情根深種,做不到。控制不了自己的心,但同時覺得自己在犯極大的罪,跌入了如此的陷阱,猶如跟魔鬼同行。自己接受不了自己,又不能改變自己,內心反覆爭鬥,極是淒涼。

相對起社會的眼光,紫楠真正面對不了的是神。她相信人可以躲開,但神卻是無處不在、也騙不了。當時的她充滿懼怕,深覺自己愛上同性乃「人神共憤」,她連聖經封套的拉鏈也不敢碰,覺得神一定極生自己的氣,自己沒有碰聖經的價值。現在想起來彷彿很傻,可是當年她每天都顫抖地等待,不知神會用甚麼方式來懲罰這個萬劫不復的罪人!她自覺尤如被人脫光衣服丟上大街,等著避無可避、亦無力抵抗的處罰。

這樣的壞情緒竟持續了兩三年之久!強烈的沮喪感令紫楠甚至有過尋死的念頭。她亦無法工作,一度要靠向父母貸款過日子。直至她參加了同志組織的聚會,她才慢慢重新站起來。在那之前,她從未見過那麼多的非異性戀者共處一室,「正常」地生活,以坦然正面的心看自己的生命。從前她只是孤身作戰,那時她身邊有了相同的人,可以分擔及分享。透過同行者,紫楠的恥辱感、恐懼感漸退,可以學習放下,並不再視同性之愛為污點及罪,重新回到生活的正軌。

經歷過和伴侶深刻的感情,回過頭看,紫楠才知道愛情可以有多深。從前以為對前夫的愛有十分,跟現在的關係比較下,原來當時只達六分。她同時留意到,她的所有戀愛,關係較好、維持得較長、情感更深刻的,都是跟女性在一起。她在女性的交往中,得到更深層的滿足及契合,和男性則總是達不到那麼深的層面,情感上也顯得粗糙笨拙些。

紫楠跟伴侶相愛數載,彼此認定大家為終生伴侶。她們決定結婚。香港的法律並不認可同性婚姻,但她倆覺得這是人生大事,於是在能力範圍內,盡量正式。紫楠及伴侶辦了傳統的囍宴,十多桌喜酒中有三席是雙方的家人及親戚。她倆都穿了婚紗,行了禮,在眾親友的祝福下交換了誓言,並由雙方的父母證婚,在她們自製的結婚證書上簽字。

有三席的家人及親戚在場參加並祝福,在非異性戀圈子,實已是驚人的數字。當決定了要結婚並有個正式的婚禮後,紫楠須先向眾親戚「出櫃」。紫楠的父母了解她的情況,媽媽甚至有些因她的勇敢及另類為榮。至於其他親戚,她先挑了個開明的同輩,向她說明原委,再由那位親戚試探別人的口風,然後一點點地透露紫楠的計劃。出乎意料地,對整件事接受得最快的是已屆高齡的外祖母!現在,紫楠常常告誡身邊人不要小看老人家面對風浪及周折的能力,他們大半輩子可不是白活的。當你以為隱瞞自己的性向是在保護他們,卻只會令自己跟家人的隔膜越來越大。

至於伴侶的母親,從向她「出櫃」表白兩人的關係,她問伴侶「為何那麼委屈要找個女的」,漸轉為不置可否,到慢慢接受並當她們的證婚人,中間也花了大概一年。在她老人家知悉了,紫楠及伴侶並沒有大量地勸解,只是默默地做好自己,令她看見她們的生活過得很好,也沒有甚麼異常之處。家長對子女的要求,不外是想他們快樂、不要做壞事。給他們時間來消化,為他們示範健康快樂的生活,接受也就隨之而來。

她倆如此「堂堂正正」的婚禮,為許多人帶來鼓舞。不少身邊的同志朋友都羨慕她們可以做到這樣,向她倆表示,這婚禮彷彿代表了很多的同性婚禮,圓了很多人的夢。

紫楠生活中最重要的人,還包括她的孩子。她翻查的文獻均指,剛踏入青春期的子女,進入生的改變期,本身有大量的自我影像、個人成長及探索的困擾,對他們「出櫃」為最差時機。紫楠選了在孩子初小,跟她們分享自己的情況。妹妹在確定紫楠不會再跟「某阿姨」生些弟妹跟她爭寵後,就安下心來。跟姊姊聊時,卻出現了有趣的對話。紫楠對她說自己現在有了新的戀情,對象她不確定孩子會否不喜歡。姊姊立即問道:「是董建華?」每次憶述對答,紫楠均會笑出來。有趣的是,兩個孩子都在知道自己已見過母親的戀人後,旋即猜出是伴侶來。可見孩子的觀察力強、接受力也強。現在紫楠的兩個孩子都已是青少年,小女兒偶爾擔心母親會因此而受欺負,大女兒有強烈的正義感,對因性傾向產生的歧視很反感。她倆均視媽媽的同性婚姻為正常生的一部份,十分愛護她。

遙想當初,紫楠覺得自己最大的錯誤,是誤以為性傾向是一種選擇,彷彿自由意志可以決定自己喜歡甚麼人。現在她相信除了部份雙性戀的人可以「自行決定」外,其他人要麼就隨內心的感受而行,不然就只能扭曲本性。作為當事人,則要放過、寬恕、接受自己,讓自己過真誠的人生。

思考問題:

●為甚麼紫楠那麼多年來都勉強自己,想令自己相信喜歡的是異性,甚至要以跟男性戀愛來證明給自己看?那對她的入生有甚麼影響?

●當性小眾承受重大的壓力,這些壓力可能來自甚麼地方?你覺得有些甚麼方法來何處理及面對?

●你認為性傾向是一種選擇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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