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觀察- 妻從夫姓:歐美國家
歐美國家(除了西班牙和冰島)大多有婚後妻隨夫姓的傳統,但現時法律上沒有強制夫妻必須使用同一姓氏。視乎當地的法律,人們婚後可選擇保留原有姓氏﹑妻從夫姓﹑夫從妻姓﹑使用雙姓或全新的姓氏。例如:希臘在1983年制定法案,要求夫婦別姓,即是雙方的姓氏不能相同。德國基於雙姓在多代之後,可能令姓名變得過於冗長,因此除非其中一人在婚前就已是雙姓,否則夫妻婚後不能使用雙姓。
皮尤研究中心在今年調查了2437位美國已婚的異性戀伴侶,當中79%的女性在婚後改用丈夫的姓氏,而有 92%的已婚男性使用原有的姓氏,只有5%改用妻子的姓氏。研究亦發現年輕﹑高學歷﹑西班牙裔及支持民主黨的美國女性傾向在婚後,保留原有的姓氏。
不少選擇改用丈夫姓氏的女性表示,使用相同的姓氏可以增加與伴侶或家庭中的親密感,或視之為浪漫的一種。但英國布拉德福德大學的鄧肯教授 (Simon Duncan)認為這種思想會鞏固父權社會,加深女性是男性的所有物的信念。他團隊的研究指出不論妻隨夫姓﹑多由男方求婚,還是由父親送走新娘,均是互相連繫的父權傳統,但被不少伴侶視為理想的「結婚套裝」 (Marriage package)。
參考資料: Pew Research Center- About 8 in 10 women in opposite-sex marriages say they took their husband’s last name
BBC- Why do women still change their nam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