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 vs. 性別公平(Gender Equity)
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 是我們希望達到的一個理想狀態︰不同性別的人,都能平等地追求她/他的人生目標、有相同的機會發展潛能、獲得同等的回報,他們的權利、責任和機會不應取決於他們的性別。
性別平等針對的問題是︰社會對某一性別的待遇明顯較差,於是我們以立法或政策制訂禁止此類行徑。目的是確保機構或企業對每個人施行相同的規則,不因性別作出直接歧視,讓不同性別的人士有平等的機會獲得教育、就業、醫療和政治參與等資源。例如…
– 大學劃一的收生要求,例如1923年香港大學首位女學生畢業
– 實行同工同酬的法例,例如香港1970年的爭取男女政府護士『同工同酬』運動
– 立法禁止招聘廣告只招聘某一性別的員工,例如香港90年代後期的《性別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
參考資料︰
- 《性別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在招聘廣告的其中一項指引是︰11.5.1 「招聘廣告的內容要依照劃一甄選準則的規定撰寫,吸引不同性別的合適求職者,並確保不會有某一性別獲得較優厚待遇的情況出現」https://www.eoc.org.hk/zh-hk/training-and-education/eo-club/code-practice-on-employment/sex-discrimination-ordinance
- 「很不受歡迎的感覺」:耶魯第一批女生經歷了什麼https://cn.nytimes.com/education/20191031/yale-first-women-discrimination/zh-ha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