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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加強性工作者安全的政策和措施意見書

致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有關加強性工作者安全的政策和措施意見書

性工作是一擁有久遠歷史的行業,從事性工作的人都有不同的因由,很多是為了生計,也有對工作懷有熱誠及滿足感,亦有為了完成其他的人生理想而進入這行業的,與其他72行的從業員選擇職業的情況大同小異。所以因性工作者的職業選擇而對其加以歧視,是一個現代講求平等人權的社會所不能接受的行為。而上月發生了接二連三的女性性工作者被謀殺事件,反映了當政府架構,特別是立法﹑司法及執法機關未能泯除偏見,牽頭作出了歧視行為及措施,最終所產生的後果是可以致命的。其實性工作者遇害的事件並不是首次發生,也是一種針對婦女的暴力,因此本會強烈要求政府正視政府部門對性工作者的歧視問題,並且對下列各行建議認真跟進。

1. 在各分區設立通報機制

據關注性工作者團體指出,以往一些分區警處跟關注性工作者團體有很好的通報安排,所以很快便能將做案者繩之於法,不單保障了報案的性工者的生命財產安全,而且也保障了整區的治安。據婦女團體與警方在處理婦女受家庭暴力虐待方面的經驗,實行了在每區設立處理家暴問題的通報機制後,警方出勤及時到達現場的速度是有所改善的,警方應以與關注性工作者團體及與其他婦女團體的通報經驗為設計基礎,盡快正式在各警區設立接受針對性工作者罪行的通報機制,並且停止歧視性工作者,及積極減少因歧視而做成的延誤或疏忽,必須認真處理性工作者的報案投訴。

2. 加強警民溝通

另一方面,警方時常強調警民合作,關注性工作者團體於3月18日與警方會面時雙方同意加強溝通是警民合作的關鍵,因為在我們的經驗裏,即使警方上有政策,但因為沒有有效機制給市民反映前線警員執行政策的公信力及透明度,以致市民及團體對警方失去信心,所以會上團體要求可與警方定期會面,因此警方應信守諾言,定期與團體會面。

3. 法律改革 

本會認為性工作者的弱勢處境主要是受到太多不合理法律做成的灰色地帶所致。雖然法律沒有訂明性工作違法,但很多細節未有明確的保障,如有關經營賣淫場所﹑出租地方作賣淫及依靠他人以賣淫為生等法例使性工作者成為地下工作,亦簡接鼓勵了匪徒,因為性工作者的隱藏身份而向她們埋手,使性工作者陷入暴力危境。為了有效改善性工作者的工作環境,保障該行業從業員的安全及達止防止罪行的目的,我們建議當局將性工作非刑事化,並且具體修改有關法例,容許性工者有安全的經營空間。


200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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