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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高院裁決 呼籲港府尊重法治 正視外藉傭工人權

我們作為婦女團體,一直關注和推動改善本地婦女權益,而離鄉別井來到香港從事家務勞動和家庭照顧的外籍婦女勞工更是眾多勞工中遭受較多歧視和不公平的女性群體。今天高等法院裁定境條例列明外傭居港不當作通常居住是違反《基本法》,我們表示歡迎。

 

根據高等法院判辭,入境條例與《基本法》24條指明居港滿7年人士可以申請永久居民資格的條文不一致。判辭指出,即使外傭的合約有限制條款,亦不能夠排除外傭申請居港的資格。我們認同這個裁決,因為在現行法例下,持合法證件在港工作滿七年的非中國籍人士,都有資格向入境處長提出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惟獨否定外傭在港工作為通常居住,剝奪她/他們的申請資格。結果,家庭傭工因其職業性質而長期遭受港府不平等對待。外傭工只是爭取一個所有外籍勞工皆享有的申請機會,我們必須尊重她/他們的基本權利,以及守護香港的核心價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次司法覆核正正糾正現行法律的矛盾謬誤。

 

我們呼籲香港政府和政客們尊重法庭裁決,不要藉居港權事件刻意扭曲及抹黑外籍家務傭工。對於有政黨及有個別立法會議員指出,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得直的話,會引致數以十萬計外傭及其家人來港定居,掠奪社會資源, 我們認為此等言論是附和了政府對外傭實施的不平等待遇及歧視政策,只是誤導公眾,繼而引起社會恐慌和分化,製造族群歧視和仇恨。我們搜集了有關的法律意見及資料,制作成十問十答,希望協助社會大眾消除誤解,明辨是非曲直[1]

 

我們要求港府制訂時間表,重新檢視和修訂所有針對外籍家庭傭工所實施的不平等法例,以確保外籍家庭傭工和非中國籍並在港工作人士,在法例上可享有平等的待遇。

 

如對上述聲明有任何查詢,請致電60267816聯絡本會主席蔡泳詩或致電27200891聯絡本會統籌幹事許佩琳。

新婦女協進會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1]新婦女協進會(2011),外傭爭取居港權FAQ http://www.aaf.org.hk/zh/campaignaevents/coalition/343-faq.html